转@豆丁施工
*************************
豆工说:
一直在关注清华附中坍塌案,一是因为这是近几年以来很严重的工程事故,二是因为该案是目前处罚最为严厉的工程事故案例。该案被刑责、处罚人员从法人到工长,可谓沾边的都没跑。而本次被处罚的人是该工程的中标合同项目经理,从资料显示,他本人并未参与工程。之所以被罚,是因为他的公司使用了他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投标,而他又未及时制止(原文:作为该工程的项目部主要负责人,长期未到岗履行项目经理职责,明知在清华附中工程项目投标时,已被北京建工一建工程有限公司安排至朝阳望京综合体育馆工程承担项目执行经理,仍未拒绝其使用你项目经理资格参与清华附中工程招投标)。
那他冤吗?
从处罚力度看,他不冤。他的主要问题是一建证书,处罚的角度也是从注册一建证书出发的,所以他不冤。
从可操作性看,他很冤。以豆工了解,由于缺少一建证书或者其他原因,施工单位投标交叉使用公司人员证书的现象很普遍,这也造就了两个名词“中标项目经理”“执行项目经理”。设身处地的想一下,公司用你的证书去投标,你会拒绝吗?你怎么拒绝?你拒绝后,公司因此不能投标,这个后果你能承担吗?
最后,你挂出去的证书,有可能也会碰到这样的风险哦!
安稳家中坐,祸从天上来。
挂证有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