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严格实施预警监测,完善应急预案
(一)建设单位应委托有相应资质的监测机构对基坑工程、周边环境进行监测,施工单位应同时对基坑及周边环境实施全过程监测,当监测数据达到报警值时,应进行风险评估,采取应急措施,并书面报告当地监督机构。
(二)建设单位应负责落实应急预案所需资金,并督促施工单位对相关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和实施救援演练。
四、严格落实监督抽查,加大执法力度
(一)各地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应加强对建筑基坑施工的监督,在基坑施工过程中,应加强对各方责任主体履职情况、基坑专项施工方案编审情况、现场安全设施的抽查。
(二)基坑工程各参建主体必须按法律法规及有关要求履职,有违法违规行为的,由当地住房城乡建设执法主管部门依法实施行政处罚。
广西壮族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10月12日 |